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吴志庆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哪条规定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03-09 11:59)    点击:243

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哪条规定?

  《矿产资源法》第三条规定,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,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。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,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 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。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。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。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 工作。勘查、开采矿产资源,必须依法分别申请、经批准取得探矿权、采矿权,并办理登记;但是,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 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。

  第三十九条规定,违反本法规定,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,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、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 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,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,责令停止开采、赔偿损失,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,可以并处罚款;拒不停止开采, 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,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达到标准构成非法采矿罪。具体刑期依据对矿产资源造成的鉴定损失计算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吴志庆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合同纠纷  债权债务  公司法务  银行保险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吴志庆律师,吴志庆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吴志庆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5827188998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吴志庆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武汉律师 | 武汉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吴志庆律师主页,您是第42950位访客